法院判决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

法院判决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


来源:中华书画网  作者:佚名

判决书 
判决书

 郭庆祥正在仔细查看判决书
郭庆祥正在仔细查看判决书

 在范曾画室中,大白墙上悬挂着十多张大幅宣纸,所有画面出现的都是相似的“钟馗”模样的人头像。
在范曾画室中,大白墙上悬挂着十多张大幅宣纸,所有画面出现的都是相似的“钟馗”模样的人头像。

  新浪收藏讯 2011年6月13日,知名收藏家郭庆祥在京表示,已收到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决结果中要求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且赔偿人民币7万元。郭庆祥表示,这个判决不公平,在艺术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之间的法律界限画错了,为了维护文艺批评和学术争鸣的权利,一定要上诉。同时郭庆祥还强调,输赢不重要,也不是目的,最终还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文艺批评以及文艺批评家的权力。

  郭庆祥称,流水线生产的作品不是艺术创作,一定不是艺术家的情感表现,因为它是一个类似于机器复印的过程,没有情感内涵,也不具备艺术感染力,更不具备时代精神。

  2010年5月26日郭庆祥在《文汇报》争鸣栏目发表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表示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没有点名地批评了当前美术界存在的“流水线作画”现象。

  郭庆祥在文章中写道:“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他的中国画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他画来画去的老子、屈原、 谢灵运、苏东坡、钟馗、李时珍等几个古人,都有如复印式的东西,这样的作品是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的,没有真正的艺术价值。 我认为,这位画家的这些大同小异、毫无艺术个性的礼品画,最多只值数百元。”

  同年6月24日,《文汇报》“争鸣”栏目刊登了著名文艺批评家谢春彦的《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一文,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表述:“还是以卖得火、吹得火、势得牛的范三官人为例,那种仗势霸气,硬而实软,华而不实,稀缺内养,呆板颟顸的笔致,貌似清雅的俗绿恶青,掺了些墨抑或石绿的冷赭肤色,手与足的结构亦并不合理协调的搭配,哪里还有什么好灵魂在耶!”

  2010年9月,范曾一纸诉状将郭庆祥、谢春彦及《文汇报》告上法庭,要求郭庆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要求谢春彦赔 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并要求《文汇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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