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画大师杨洛书告中国画报出版社侵权胜诉

年画大师杨洛书告中国画报出版社侵权胜诉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新华网济南1月4日专电(记者赵仁伟)日前,山东杨家埠年画大师杨洛书状告中国画报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一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法院依法判决中国画报出版社停止其出版的《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的发行和销售,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原告杨洛书生于山东潍坊杨家埠木版年画世家,是杨家埠百年名号“同顺德”画店的第十九代传人,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2006年初,杨洛书发现中国画报出版社出版的《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未经其本人许可,使用其多幅年画作品,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杨洛书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绘制的《水浒木版年画集》《西游记木版年画集》《红楼梦木版年画集》,在山东省版权局予以登记,应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本案涉及的“八戒智激美猴王”等16幅作品在这三部画集之内。因此中国画报出版社未经杨洛书许可,登载杨洛书享有著作权的木版年画16幅,侵犯了杨洛书的著作权。一审法院判决中国画报出版社立即停止《杨家埠年画之旅》的发行和销售,赔偿杨洛书经济损失5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登报道歉。

   中国画报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但对侵权民事责任的适用有不当之处,遂在终审判决中撤消了一审判决登报道歉一项,其余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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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1月4日专电(记者赵仁伟)日前,山东杨家埠年画大师杨洛书状告中国画报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一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法院依法判决中国画报出版社停止其出版的《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的发行和销售,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原告杨洛书生于山东潍坊杨家埠木版年画世家,是杨家埠百年名号“同顺德”画店的第十九代传人,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2006年初,杨洛书发现中国画报出版社出版的《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未经其本人许可,使用其多幅年画作品,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杨洛书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绘制的《水浒木版年画集》《西游记木版年画集》《红楼梦木版年画集》,在山东省版权局予以登记,应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本案涉及的“八戒智激美猴王”等16幅作品在这三部画集之内。因此中国画报出版社未经杨洛书许可,登载杨洛书享有著作权的木版年画16幅,侵犯了杨洛书的著作权。一审法院判决中国画报出版社立即停止《杨家埠年画之旅》的发行和销售,赔偿杨洛书经济损失5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登报道歉。

   中国画报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但对侵权民事责任的适用有不当之处,遂在终审判决中撤消了一审判决登报道歉一项,其余维持原判。

    年画大师状告出版社名誉侵权索赔百万

    杨洛书向记者展示自己的《红楼梦人物图》木版,版面线条精细,极富美感。

    感到自己的名誉受到贬损,年画王杨洛书向中国画报出版社、《杨家埠年画之旅》作者陈宏(笔名沈泓)、陈宏采访对象张运祥索赔精神抚慰金100万元,并要求在全国重要报刊上向他赔礼道歉,由此引发了一场百万元名誉权索赔案。近日传来消息,年画王京城败诉。

    杨洛书小资料

    字易元,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西杨家埠村人,生于1927年。主要代表作品有四大名著等年画数百套。200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2005年,摩尔多瓦驻华大使兼会长维克多·鲍尔舍维奇聘杨洛书为“荣誉博士”。2007年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

    对于有病在身的杨洛书来说,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令他感到难过。法庭审理认为,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他人对自己的不利评价应当予以最大限度的宽容和理解。被告陈宏对杨洛书的评价不具任何权威性,影响力相当轻微,完全不足以对杨洛书的名誉造成任何实质性影响。

    10月31日,记者走进了位于潍坊市寒亭区西杨家埠村的杨洛书家,这里也是他的年画店“同顺德”。刚刚步入这座由低矮平房组成的四合院,就闻到一股特殊的颜料味,屋子里几名工人正在印刷年画。

    杨洛书面容有些憔悴,“我这一阵老是头晕,身体不好。”当记者谈起最近的官司时,杨洛书激动地挥舞着那双长满老茧的手:“我要讨一个公道,我要告到底,告到最高人民法院!”

    一本书引发官司

    2006年5月1日,一年画迷送给杨洛书一本《杨家埠年画之旅》,告诉他里面有些对他不敬的文字。

    “接过书一看,我当时就气坏了!”虽然时隔一年多,杨洛书说起来还是满腔愤怒,“里面对我连讽带刺,说我的名声全是自己吹泡沫吹大的。”他转身拿出那本书给记者看,在166页《他会刻版吗?》一章的开头是:“我在采访杨家埠年画艺人时,经常会问一句‘如何评价杨洛书?’他们回答我的是:杨洛书既不会画,也不会刻版,他甚至不印画。”在174页中:“然而,杨洛书敢说,‘他什么都敢说,他知道记者最需要什么,然后他就说什么,泡沫吹得越大,媒体越高兴,当地政府也越高兴,读者也觉得新奇,皆大欢喜。’”

    杨洛书的大儿子杨福江说,看到那本充满讽刺的书后,杨洛书整整病了半个多月,他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个人枯瘦了一圈。

    80岁的杨洛书心里难受:自己忙活了一辈子的年画,获得了无数的荣誉称号,到老了怎么就被人说成是光靠吹泡沫才出名的“文化骗子”了?他给曾经给他颁发“民间工艺美术大师”证书的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打电话,“冯骥才告诉我三句话:别生气,否则正中别人下怀。抖擞精神,干好自己的业务。养好身体,起诉中国画报出版社。”

    出版社领导鞠躬道歉

    据杨洛书介绍,2006年5月份,中国画报出版社名叫曲克明的副社长亲自登门向自己道歉。“当时他向我鞠了三躬,一进大门就向我一躬到地,口中说‘杨老啊,太对不起了。’”杨洛书说,在进屋门和走到茶几边上的时候,他又向自己鞠躬。

    2006年7月份的一天,沈泓来到杨洛书家,“我拉着他到家里看我存放的2500多块木版,质问他中国还有哪一个人存有这么多木版,让他看我的肋骨,我刻了60多年,骨头全都累歪了,他竟然这样说我……说着说着我就哭了,一口气没上来,就晕倒在院子里。”杨洛书说,大约半小时后他才醒过来。这次,他打了半个月的吊瓶,吃了20多服中药才康复。

    杨洛书最终没有原谅沈泓,他说,自己的精神和名誉损失太大,他必须打完这场官司,让大家知道杨洛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2007年11月1日,曲克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到杨洛书家并不是道歉,而主要是解释,向杨洛书解释《杨家埠年画之旅》并没有侵犯他的名誉权,让他不要误解。同时也是想化解矛盾,息事宁人。

    漫漫长路讨说法

    2006年9月份,杨洛书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中国画报出版社推上被告席,为自己的著作权讨说法。其间,他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画报出版社、《杨家埠年画之旅》作者陈宏以及陈宏采访对象张运祥对自己的名誉侵权。

    2007年8月8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国画报出版社未经杨洛书许可,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出版有杨洛书其他合法授权,在《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使用杨洛书的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

    中国画报出版社随即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认为《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大多数内容对于杨洛书给予了积极的、肯定的评价。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他人对自己的不利评价应当予以最大限度的宽容和理解。因此驳回杨洛书诉讼请求。

    杨洛书随后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过法庭审理后,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判决结果。

    争论焦点为“名人如何面对评论”

    曲克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名人”这个称谓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个人被人公认为“名人”之后,他既要承担别人对他的赞誉,也要承受别人对他的不雅评价。“他不能以个人的感受来说明自己的名誉权被侵犯了,社会自有公论。”曲克明说,“文章里也没有明显针对杨洛书的侮辱、诽谤性文字。对杨洛书的探讨也属于正常的文艺评价,并没有侵犯他的名誉权。”

    杨洛书的律师、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史福堂说,沈泓在书中的不少字眼显然不属于文艺批评,而属于人格上的批评,是侵犯名誉权。关于名人的名誉权问题,名人是比普通人应该多宽容别人的不雅评价,但这些评价必须有理有据。

    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介绍,作为一个名人,要适度允许别人的不雅评论。但是这个“适度”也包含三个方面:一要有理有据,二不能捕风捉影,三要在一定限度之内,不能引起社会公众对该名人的误解。

    众人力挺杨洛书

    得知杨洛书败诉的消息后,许多了解杨家埠年画、了解杨洛书的人纷纷为他抱不平。他们表示一定全力支持杨洛书,直到还他一个公道。

    潍坊民间文艺家协会常务副主席马志强说,杨洛书60年刀耕不辍,在文革时还遭受了严酷的批斗,他的年画成就在寒亭区尽人皆知。沈泓在书中如此诋毁杨洛书的艺术成就,侮辱他的人格,字里行间太不负责任,是对整个杨家埠乃至整个潍坊市年画艺术的侮辱。

    寒亭区西杨家埠村支部书记杨高芝表示,杨洛书不是靠吹才出名的,他的大师称号当之无愧。

    《寒亭区志》副主编谭家正说,杨洛书是中国民间文化杰出的传承人,但《中国年画之旅》中却说他“不会画,不会刻”,要是真不会的话,国家怎么可能给他这个称号?书中的话没有经过考证,违背了事实,贬低了杨洛书的人格。(文/片 记者 徐炳涛)

    感到自己的名誉受到贬损,年画王杨洛书向中国画报出版社、《杨家埠年画之旅》作者陈宏(笔名沈泓)、陈宏采访对象张运祥索赔精神抚慰金100万元,并要求在全国重要报刊上向他赔礼道歉,由此引发了一场百万元名誉权索赔案。近日传来消息,年画王京城败诉。

    杨洛书小资料

    字易元,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西杨家埠村人,生于1927年。主要代表作品有四大名著等年画数百套。200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2005年,摩尔多瓦驻华大使兼会长维克多·鲍尔舍维奇聘杨洛书为“荣誉博士”。2007年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

    对于有病在身的杨洛书来说,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令他感到难过。法庭审理认为,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他人对自己的不利评价应当予以最大限度的宽容和理解。被告陈宏对杨洛书的评价不具任何权威性,影响力相当轻微,完全不足以对杨洛书的名誉造成任何实质性影响。

    10月31日,记者走进了位于潍坊市寒亭区西杨家埠村的杨洛书家,这里也是他的年画店“同顺德”。刚刚步入这座由低矮平房组成的四合院,就闻到一股特殊的颜料味,屋子里几名工人正在印刷年画。

    杨洛书面容有些憔悴,“我这一阵老是头晕,身体不好。”当记者谈起最近的官司时,杨洛书激动地挥舞着那双长满老茧的手:“我要讨一个公道,我要告到底,告到最高人民法院!”

    一本书引发官司

    2006年5月1日,一年画迷送给杨洛书一本《杨家埠年画之旅》,告诉他里面有些对他不敬的文字。

    “接过书一看,我当时就气坏了!”虽然时隔一年多,杨洛书说起来还是满腔愤怒,“里面对我连讽带刺,说我的名声全是自己吹泡沫吹大的。”他转身拿出那本书给记者看,在166页《他会刻版吗?》一章的开头是:“我在采访杨家埠年画艺人时,经常会问一句‘如何评价杨洛书?’他们回答我的是:杨洛书既不会画,也不会刻版,他甚至不印画。”在174页中:“然而,杨洛书敢说,‘他什么都敢说,他知道记者最需要什么,然后他就说什么,泡沫吹得越大,媒体越高兴,当地政府也越高兴,读者也觉得新奇,皆大欢喜。’”

    杨洛书的大儿子杨福江说,看到那本充满讽刺的书后,杨洛书整整病了半个多月,他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个人枯瘦了一圈。

    80岁的杨洛书心里难受:自己忙活了一辈子的年画,获得了无数的荣誉称号,到老了怎么就被人说成是光靠吹泡沫才出名的“文化骗子”了?他给曾经给他颁发“民间工艺美术大师”证书的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打电话,“冯骥才告诉我三句话:别生气,否则正中别人下怀。抖擞精神,干好自己的业务。养好身体,起诉中国画报出版社。”

    出版社领导鞠躬道歉

    据杨洛书介绍,2006年5月份,中国画报出版社名叫曲克明的副社长亲自登门向自己道歉。“当时他向我鞠了三躬,一进大门就向我一躬到地,口中说‘杨老啊,太对不起了。’”杨洛书说,在进屋门和走到茶几边上的时候,他又向自己鞠躬。

    2006年7月份的一天,沈泓来到杨洛书家,“我拉着他到家里看我存放的2500多块木版,质问他中国还有哪一个人存有这么多木版,让他看我的肋骨,我刻了60多年,骨头全都累歪了,他竟然这样说我……说着说着我就哭了,一口气没上来,就晕倒在院子里。”杨洛书说,大约半小时后他才醒过来。这次,他打了半个月的吊瓶,吃了20多服中药才康复。

    杨洛书最终没有原谅沈泓,他说,自己的精神和名誉损失太大,他必须打完这场官司,让大家知道杨洛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2007年11月1日,曲克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到杨洛书家并不是道歉,而主要是解释,向杨洛书解释《杨家埠年画之旅》并没有侵犯他的名誉权,让他不要误解。同时也是想化解矛盾,息事宁人。

    漫漫长路讨说法

    2006年9月份,杨洛书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中国画报出版社推上被告席,为自己的著作权讨说法。其间,他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画报出版社、《杨家埠年画之旅》作者陈宏以及陈宏采访对象张运祥对自己的名誉侵权。

    2007年8月8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国画报出版社未经杨洛书许可,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出版有杨洛书其他合法授权,在《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使用杨洛书的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

    中国画报出版社随即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认为《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大多数内容对于杨洛书给予了积极的、肯定的评价。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他人对自己的不利评价应当予以最大限度的宽容和理解。因此驳回杨洛书诉讼请求。

    杨洛书随后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过法庭审理后,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判决结果。

    争论焦点为“名人如何面对评论”

    曲克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名人”这个称谓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个人被人公认为“名人”之后,他既要承担别人对他的赞誉,也要承受别人对他的不雅评价。“他不能以个人的感受来说明自己的名誉权被侵犯了,社会自有公论。”曲克明说,“文章里也没有明显针对杨洛书的侮辱、诽谤性文字。对杨洛书的探讨也属于正常的文艺评价,并没有侵犯他的名誉权。”

    杨洛书的律师、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史福堂说,沈泓在书中的不少字眼显然不属于文艺批评,而属于人格上的批评,是侵犯名誉权。关于名人的名誉权问题,名人是比普通人应该多宽容别人的不雅评价,但这些评价必须有理有据。

    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介绍,作为一个名人,要适度允许别人的不雅评论。但是这个“适度”也包含三个方面:一要有理有据,二不能捕风捉影,三要在一定限度之内,不能引起社会公众对该名人的误解。

    众人力挺杨洛书

    得知杨洛书败诉的消息后,许多了解杨家埠年画、了解杨洛书的人纷纷为他抱不平。他们表示一定全力支持杨洛书,直到还他一个公道。

    潍坊民间文艺家协会常务副主席马志强说,杨洛书60年刀耕不辍,在文革时还遭受了严酷的批斗,他的年画成就在寒亭区尽人皆知。沈泓在书中如此诋毁杨洛书的艺术成就,侮辱他的人格,字里行间太不负责任,是对整个杨家埠乃至整个潍坊市年画艺术的侮辱。

    寒亭区西杨家埠村支部书记杨高芝表示,杨洛书不是靠吹才出名的,他的大师称号当之无愧。

    《寒亭区志》副主编谭家正说,杨洛书是中国民间文化杰出的传承人,但《中国年画之旅》中却说他“不会画,不会刻”,要是真不会的话,国家怎么可能给他这个称号?书中的话没有经过考证,违背了事实,贬低了杨洛书的人格。(文/片 记者 徐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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