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遗址墙外拟建新“文化地标” 争议再起
来源:文汇报 作者:佚名
欧美游客不来 警示意义空谈
叶廷芳闻知“圆明新园”计划后,对记者表示:“如果是建在园墙外,我认为应该把空地利用起来,盖一些必要的、合适的建筑物。”
何谓“合适的”?他认为,就是要突出圆明园遗址的沧桑感并维护她以此为特征的尊严,为她创造好环境:“她周边的在建或将建的建筑物都要采取‘让’的姿态,而不应表现出‘争’的架势;在高度、体量和色调上都要‘谦让’,以低矮、灰淡、低调为宜,力避高大、辉煌。”
叶廷芳先生的建议恐怕已无用武之地。据记者获悉的初步方案,“圆明新园”是一个针对欧美商务游客的高端项目,正是要“高大、辉煌”。
李季说:“我们会把圆明园的视觉文化元素,配置到新建的广场、景观大道、街心公园,重现此园兴盛时期的某些片断。要通过这样的策划,把欧美游客吸引过来。”
李季称,现在到访圆明园的国外游客非常少,“如果建成圆明新园,通过新旧对比,可以促使他们有所反省,发挥圆明园遗址应有的警示意义。”
并非原样重建 准备迎接争议
李季向记者再强调,“这个方案不是重建,因为不牵涉到保护遗址,我们并不是在圆明园的核心区,而是建在……边区。墙内一点都不动,墙外的明清园林建筑也并非一一还原园内的原有建筑,名称也避免相同。”他表示,因涉及近600亩拆迁用地,目前不能告诉记者“圆明新园”的选址所在。
“一些地方没有文化元素,还要东拉西扯无中生有,我们抱着这么好的遗产不开发,是对不起祖宗的。我们不是仅把它当成旅游项目,而是作为传承基础上的发扬。”
圆明园遗址究竟应该怎样“发扬”,长久以来,存在着“修复派”和“保留派”两种声音。
2000年9月由国家文物局批复的《圆明园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坚持对圆明园实行“全面保护、重点整修、合理利用”的方针,并规定按原样重建总体十分之一的建筑。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十分之一”并不能满足“修复派”的胃口,曾有人说:“今天修它十分之一,明天再修十分之一,后天再修十分之一,最后全把它修复起来!”然而,在2008年,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表示,目前没有发现翔实的可以指导施工的图纸材料,技术、材料、自然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全面重建圆明园是不可能的”。
李季坦言,过去许多年来,圆明园管委会有过多次规划,大多推动不下去。“这个项目虽然还在等候审批,走到现在不容易,我就害怕好事又半路夭折。”
随着审批时间临近,方案即将进入大众视野。“老百姓可能会指责我们把商业带进了圆明园,但商业是无可回避的。设计者一定会注意景观、建筑风格、文化元素和业态的协调。”李季肯定地对记者说。
“圆明园作为万园之园,里面的情形是一般的老百姓难以想象的,我们可以重现皇家生活片断,如在圆明新园的水系里再现‘乾隆下江南’;还有,儒家讲的‘六艺’都是什么?不妨设置一个体验区,来向海内外传播国学。不会出现在遗址旁边大吃大喝或唱卡拉OK这种突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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