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再怀孕的注意事项
来源:宝宝成长网 作者:佚名
剖腹产后再怀孕的注意事项: 1、剖腹产后再生育,需在两年后再孕。因为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过早的怀孕,由于胎儿的发育使子宫不断增大,子宫壁变薄,尤其是手术刀口处是结缔组织,缺乏弹力。新鲜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过程中很容易胀破,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胁生命。因此,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术两年以后较为安全。 2、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3、发生腹痛及早就医。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4、注意胎动情况。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这时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6、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做剖腹产,这比阴道分娩安全。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过早,胎儿不易存活;过迟,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 7、再次剖腹产时,应行输卵管结扎。剖腹产手术分娩,一人仅能做两次。为保证母亲的健康,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要做输卵管结扎,以达绝育目的。 延伸阅读: 剖腹产可能导致生育困难 据《英国妇产科杂志》报道,英国阿伯丁大学主持的这项研究,自1980年起17年间对2.5371万名妇女展开了调查。 研究人员发现,具有剖腹产经历的产妇再次生产的可能性和平均间隔时间长于自然产产妇。接受过剖腹产手术的妇女中,66.9%在平均经过36.3个月后再次生产。而自然产产妇和借助工具从阴道拉出婴儿的产妇再次生产的几率分别为71.6%和73.9%,两次生产分别平均间隔30.4和31.8个月。 此外,剖腹产妇女再度怀孕时易患并发症,并且出现宫外孕几率更高。每千名剖腹产妇女中,发生宫外孕几率为9.5。自然产妇女只有5.7。 研究人员说,无论计划中或紧急情况下剖腹产,后果都一样。虽然剖腹产手术“显著降低”妇女不孕可能,但剖腹诞下死婴的可能性是其他方法的2倍。 事实上,英国接受剖腹产手术的产妇数量逐年增加,仅2004年就比前一年增加0.7%。职业妇女和明星妈妈尤其追捧剖腹产。现在,每5名英国产妇中就有一人选择剖腹产。
5、宜提前住院待产。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破裂的危险越大。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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